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位排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注协 发布时间:2021-03-08 14:38:30
赣会协〔2020〕32号
各设区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赣会协【2018】20号文,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将开展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并公布全省事务所前50位排名信息。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时间和安排
(一)凡符合《评价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原则均可申报参与我省综合评价前50位排名。参与评价的设区市事务所应于2020年11月2日前向所在地注协提交一式两份的《2020年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位排名)申请表》(以下简称“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及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省直事务所于11月2日前将一份评价申请表及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直接交至省注协。逾期未申报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设区市注协对辖区内参加评价事务所的申请表信息进行初审,并于11月9日前将参加评价事务所名单汇总、评价申请表及书面证明材料一份报送省注协 。
(三)省注协收到事务所的评价材料后,将组织人员审核事务所综合评价填列信息,计算确认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得出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得分前50名的信息。
二、评价指标和相关要求
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业务收入指标、注册会计师人数指标、领军人才指标、信息化指标、综合评价质量指标、执业质量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七项。
1、事务所业务收入指标是2019年度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不涵盖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
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应根据事务所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的评价年度业务收入确定,事务所应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以确认业务收入。
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是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统一办公资源、统一人员管理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取得的业务收入,该收入通过附注信息披露,不计分值。
2、注册会计师人数,根据2019年12月31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确定。
3、领军人才得分,根据事务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的省级以上协会领军人才数确定,拥有1名领军人才得1分。
4、信息化指标得分,是根据事务所审计工作信息化情况(60%)、会计核算信息化(20%)、网站建设和更新情况(20%)三部分内容得分汇总确定。
审计工作信息化情况根据事务所拥有的审计软件套数除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确定。如果事务所使用的审计软件为单机版,审计软件套数为事务所购买的软件加密狗数量,如果为网络版,则视同事务所审计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其中,审计软件是指事务所使用已成形的、功能齐全的专业软件;事务所自行开发的、具有函数等功能的EXCEL表格不能作为审计软件。事务所应提供购买审计软件的发票。
会计核算信息化情况根据事务所是否使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确定。事务所应提供购买财务软件的支出凭证或其他证明事务所使用财务软件核算的资料。
网站建设和更新情况根据事务所是否建立独立的门户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确定。事务所应提供相关证明,如门户网站链接网址、网站维护费用支出凭证等。
5、综合评价质量指标得分,主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党建情况考核表(附表3)确定。
6、执业质量得分,根据事务所参加2019年执业质量竞赛活动报告得分确定。未参加2019年执业质量竞赛的事务所不要填报。
7、处罚和惩戒指标,根据2019年度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确定减分值。
事务所应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综合评价办法规定填列评价指标,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果经核查发现事务所存在虚假填报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联系方式
各设区市注协、事务所在评价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省注协注册监管部。
联系人:吴玲玲
联系电话:0791-87287825
附件1:2020年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位排名)申请表
附件2: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清单
附件3:会计师事务所党建情况考核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0月20日